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進一步提高退役軍人事務工作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guī)定,結(jié)合我市退役軍人事務工作實際,特編制本指南。
一、公開原則
堅持嚴格依法、全面真實、及時便民的原則,不斷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yōu)質(zhì)服務。
二、公開主體
運城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為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主體。
三、公開內(nèi)容
運城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政府信息是指運城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運城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公開以下類別的政府信息:
(一)機構(gòu)信息類
(二)通知公告類
(三)新聞發(fā)布類
(四)法規(guī)政策類
(五)人事信息類
(六)財務信息類
(七)建議提案類
四、公開時限
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20個工作日內(nèi)予以公開。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五、公開方式
(一)主動公開
運城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通過官方網(wǎng)站、官方微信公眾號、新聞發(fā)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主動公開有關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運城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www.visualshrink.com/bmzt/styjrswjzl/mhlist.shtml)、運城退役軍人雙擁微信公眾號等方式查找所需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還可根據(jù)自身特殊需要,向運城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申請者應當填寫《運城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件),向運城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遞交(請在信封正面顯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運城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所有政府信息公開項目均以方便服務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為目標,不收取任何費用。
(三)受理機構(gòu)
受理機構(gòu):運城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綜合科;辦公地址:運城市鹽湖區(qū)魏南大街以南人防指揮中心(505);聯(lián)系電話:0359-2258181 ;電子郵箱:jrswj002@163.com。
(四)辦理期限
辦理期限: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jīng)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gòu)負責人同意,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六、主管部門
運城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綜合科是運城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各科室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主管業(yè)務范圍內(nèi)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七、監(jiān)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向局機關黨委投訴。認為本機關違反有關規(guī)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監(jiān)督電話:0351-2258181
通信地址:運城市鹽湖區(qū)魏南大街以南人防指揮中心
郵政編碼:044000
接待投訴時間:工作日8: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