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guī)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19〕54號)精神,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guī)范化,進一步做好全省政務公開工作,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準確把握新時代政務公開工作的職責定位和面臨的形勢要求,著力加強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guī)范化建設,全面推進基層政務決策、執(zhí)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推動基層政務公開全覆蓋。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工作機制,實現工作效率提高、公開標準提升、政策解讀提質、回應關切提速、監(jiān)督考核提效、政務服務提品,為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打造“六最”營商環(huán)境提供重要支撐,為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建設服務型政府夯實基礎、筑牢根基。
到2022年底,建成相對統一、各具特色、貼合實際的基層政務公開標準體系,覆蓋基層政府行政權力運行全過程和政務服務全流程,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guī)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干部隊伍專業(yè)素質全面提升,政務公開工作整體邁上新臺階。
二、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guī)范化主要任務
(一)組織實施。
各市政府要做好本行政區(qū)域內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guī)范化工作的統籌、指導、協調和監(jiān)督,出臺工作方案或細則,明確任務、細化措施、壓實責任、嚴格審核。各市要選定1-3個縣(市、區(qū))、1-5個市直部門,各縣(市、區(qū))視情選定1-5個鄉(xiāng)鎮(zhèn)、街道或縣直部門作為示范,帶動基層開展政務公開標準化規(guī)范化示范建設。省有關部門要積極對接國務院部門,出臺所負責26個試點領域(見附件)標準目錄編制和標準指引落實措施,并設計提供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參考樣本或模板,指導基層做好政務公開工作。(2020年5月底前完成)
縣、鄉(xiāng)兩級政府要對照試點領域標準指引,結合本級政府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全面梳理細化相關領域政務公開事項,編制完成本級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經上一級政府審核后,在縣級政府門戶網站集中發(fā)布。(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二)優(yōu)化升級。
縣、鄉(xiāng)兩級政府要推進政務公開內部流程標準化,建立完善信息發(fā)布、政策解讀、回應關切、依申請公開、監(jiān)督考核等工作機制和流程規(guī)范;推進辦事服務公開標準化,全面準確公開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辦事流程、辦事機構等信息。政務服務大廳等公共場所要設立政務公開專區(qū)??h級政府及部門、鄉(xiāng)鎮(zhèn)(街道)應將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在縣級政府門戶網站集中發(fā)布,統一規(guī)范設置“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開設統一的互動交流和在線辦事入口,進一步加強公開平臺規(guī)范化建設。(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縣、鄉(xiāng)兩級政府要結合自身實踐,圍繞公開什么、由誰公開、在哪公開、如何公開等內容,進一步完善公開機制、規(guī)范公開流程、擴大公開范圍、豐富公開形式、拓寬公開渠道、提高公開質量,對已有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進行查漏補缺、優(yōu)化升級。(2022年6月底前完成)
(三)拓展延伸。
縣、鄉(xiāng)兩級政府要建立完善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動態(tài)調整和管理機制,并根據標準目錄完成對歷年形成政府信息的歸類整理。同時,要建立完善行政決策公眾參與機制,結合職責權限和本地實際,明確公眾參與行政決策的事項范圍、參與方式、參與渠道,并向社會公開;要建立完善利益相關方、群眾代表、專家、媒體等列席政府有關會議的制度,鼓勵開展廣播電視問政、在線訪談、政策大講堂等主題活動,切實增進政民交流互動。要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政府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分值權重不低于4%;同時建立政務公開社會評議、責任追究等制度。探索將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標準規(guī)范嵌入部門業(yè)務系統,明確公開事項辦理的崗位、權限、程序和時限等,將政務公開工作規(guī)則固化到現有業(yè)務流程中,做到政務公開操作與其他業(yè)務工作緊密結合、同步運作。
縣級政府要推動基層政務公開向農村和社區(qū)延伸,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建立完善公開事項清單,通過村(居)民微信群、公眾號、信息公示欄等渠道,重點公開脫貧攻堅、鄉(xiāng)村振興、村級財務、惠農政策、養(yǎng)老服務、社會救助等方面的內容,方便群眾及時知曉和監(jiān)督。(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三、深入推進政務公開主要任務
(一)規(guī)范主動公開流程。
1. 抓好文件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文件起草單位或部門應明確擬發(fā)文件的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屬性,隨公文一并報批。對擬定為依申請公開或不予公開的政策性文件,要依法依規(guī)說明理由,于報批前送相應政務公開工作機構備案。無明確公開屬性建議或未說明不主動公開依據和理由的,不予發(fā)文。
要逐步擴大主動公開范圍,防止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屬性的濫用,逐年壓縮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文件的數量。確需不予公開的,視情轉為涉密文件處理。存在既不確定密級也不確定公開屬性現象的,發(fā)現一起通報一起。
應受理的公開申請涉及未確定公開屬性的歷史文件時,應由起草單位向受理公開申請的政務公開工作機構出具公函,確定公開屬性并說明理由。已經依法移交檔案館的,可以告知申請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相關規(guī)定辦理。
各地各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文件屬性動態(tài)調整機制,每年對屬性為依申請公開或不予公開的文件進行復核,對因情勢變化或依申請公開的人數和頻次達到一定范圍的文件,由發(fā)文機關或起草單位提出建議,屬性可以由依申請公開或不予公開轉為主動公開。
2. 明確政府網站法定欄目和內容。政府門戶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版塊下,必須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法定主動公開內容、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等欄目,且保證位置醒目、分類合理、鏈接有效、跳轉迅速、搜索快捷、查找方便。未設置法定欄目或鏈接失效的,發(fā)現一例通報一例。各欄目應根據情勢變化和欄目更新情況,定期動態(tài)調整。鼓勵結合工作實踐,創(chuàng)新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分類標準,提升公開質量。
3. 建立完善政府公報辦刊和管理機制。尚未創(chuàng)辦公報的市要抓緊完成創(chuàng)刊和發(fā)行工作,同時在市政府門戶網站首頁開設“政府公報”專欄。(2020年6月底前完成)
(二)完善依申請公開流程。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內部流程機制建設,按照登記、受理、補正、征求意見、提出辦理意見、作出決定、報批、送達等流程順序,規(guī)范依申請公開流程。要做好風險控制,嚴格執(zhí)行《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中關于期限、答復類型、答復方式等各項規(guī)定,做到程序合法、處置合理、答復規(guī)范、措辭得當,最大限度為申請人提供相關政府信息,切實保障申請人權利,維護政府公信力。
(三)加強政策性文件的解讀工作。
1. 明確解讀主體。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文件解讀的第一責任人。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起草部門要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讀工作;聯合發(fā)文的,由牽頭部門組織做好解讀工作,其他聯合發(fā)文部門配合。政策性文件的解讀方案或解讀材料,應與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審簽、同步發(fā)布,經起草單位負責人簽字后報送相應政務公開機構進行網上發(fā)布。非政策性文件不需解讀的,要在文件報審時予以說明。
2. 優(yōu)化解讀內容和形式。解讀材料的內容主要包括文件出臺的背景依據、目標任務、主要內容、具體舉措、適用對象,以及注意事項、關鍵詞解釋、新舊政策差異、解讀機關等。以文字形式進行解讀的,應當采用案例、數據、問答等方式,形象通俗、平實易懂。鼓勵采用圖片、圖表、圖解、動漫、音頻、視頻等多樣化方式解讀,增強政策解讀的可視性、可感性和傳播力、影響力。各地各部門多樣化方式解讀量2020年不得少于70%,自2021年起不得少于90%。
3. 拓寬解讀發(fā)布渠道。政府網站是政策性文件和解讀信息公開的第一平臺。政府網站應當設立政策文件解讀專欄,匯總發(fā)布解讀信息;要在政策文件鏈接后增加“解讀”跳轉鏈接,方便公眾隨時查看。要統籌運用政府網站、政務微信微博、新聞發(fā)布會、廣播電視、報刊雜志、新聞網站、新興媒體等渠道發(fā)布政策文件解讀信息,擴大解讀信息的受眾面。2020年起,在政府網站做好政策解讀的同時,在其他渠道發(fā)布的政策解讀量不得少于50%。
(四)加強政府網站及政務新媒體管理。
1. 明確責任主體。各級政府辦公廳(室)及政府部門作為本地區(qū)、本部門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的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網絡安全法》及《政府網站發(fā)展指引》(國辦發(fā)〔2017〕47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政務新媒體健康有序發(fā)展的意見》(國辦發(fā)〔2018〕123號)的規(guī)定,全面履行職責,嚴格準入制度、強化監(jiān)督管理、保障安全運行。2020年11月底前,要完成基本信息表變更審核、頁面標簽規(guī)范化設置、索引號規(guī)范使用、各類標志標識懸掛、域名規(guī)范使用、IPv6改造等,對以上工作檢查的結果將納入季度通報內容。
2. 加強政務新媒體管理。對政務新媒體開辦資格和內容保障情況開展嚴格檢查。對未達到開辦資格、確屬無力維護的,要堅決予以關停;對功能相近、用戶關注度和利用率低的,要清理整合。一個單位原則上在同一平臺只開設一個政務新媒體賬號,鼓勵在網民集聚的新平臺開設政務新媒體賬號。
政務新媒體名稱應簡潔規(guī)范,與主辦單位工作職責相關聯,并在公開認證信息中標明主辦單位名稱,主辦單位在不同平臺上開設的政務新媒體名稱應保持一致。
政務新媒體原則上只轉載黨委和政府網站內容以及有關主管部門確定的稿源單位發(fā)布的信息,保證發(fā)布信息的權威性和有效性。不得擅自發(fā)布代表個人觀點、意見及情緒的言論,不得刊登商業(yè)廣告或鏈接商業(yè)廣告頁面。
要按照統籌集約的理念開展移動客戶端規(guī)劃建設,提高內容服務的整合性和便利度,避免“一哄而上”“一事一端”“一單位一應用”。移動客戶端要全面支持IPv6并支持在不同終端便捷使用。
3. 完成集約化建設。2020年11月底前,各市要完成市級集約化平臺建設工作,實現市本級和所轄縣(市、區(qū))政府網站統一硬件平臺、統一軟件系統、統一安全保障、統一運維管理的工作目標,構建起橫向覆蓋市直部門、縱向貫穿市縣兩級、綜合打通各類服務應用的市級政府網站集約化平臺。省直部門政府網站集約化建設工作按照省政府統一部署要求開展,在確定省級集約化建設方案前,原則上確?,F有網站正常運行,不得開展政府網站新建、改版和升級工作。
(五)認真做好政務輿情回應。
1. 明確政務輿情回應責任主體。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責權統一的原則,對不同輿情回應的責任主體進行劃分,明確組織協調關系。
涉及單一市、縣的政務輿情,涉事責任部門是第一責任主體,本級政府辦公室會同宣傳部門做好組織協調工作。涉事責任部門實行垂直管理的,上級政府部門會同涉事市、縣宣傳部門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涉及多個市的政務輿情,省級業(yè)務主管部門是輿情回應的第一責任主體;涉及同一市屬多個縣的政務輿情,市級業(yè)務主管部門是輿情回應的第一責任主體。相關涉事市、縣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回應。
涉及多個部門的政務輿情,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回應工作,部門之間應加強溝通協商,確保回應的信息準確一致,本級政府辦公廳(室)會同宣傳部門做好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工作,必要時可確定牽頭部門。
特別重大的政務輿情,本級政府主要負責人要切實負起領導責任,指導、協調、督促相關部門做好輿情回應工作。
2. 建立完善政務輿情回應機制。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政務輿情回應工作,切實增強輿情意識,建立完善政務輿情收集、研判、預警、回應機制,嚴格落實回應責任,避免出現反應遲緩、被動應對現象。特別是對政府政策措施存在誤解誤讀,涉及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自然災害、重大民生等情況的,必須做到反應迅速、回應準確、發(fā)聲權威、處置得當。2020年6月底前,各地各部門要明確政務輿情協調部門及責任人,明確具體聯絡人和承辦人,實現上下聯動、信息共享、協同處置。
3. 優(yōu)化政務輿情回應方式。各地各部門要主動適應公眾參與需求不斷提高的新態(tài)勢和經濟社會發(fā)展的新常態(tài),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對各類政務輿情加強研判,根據不同情況,通過發(fā)布權威信息、召開新聞發(fā)布會或吹風會、接受媒體采訪等方式進行回應?;貞獌热輵獓@輿論關注的焦點、熱點和關鍵問題,實事求是、言之有據、有的放矢,做到表達準確、親切自然,避免自說自話。充分利用政府網站和新興媒體的互動功能,提升回應信息的到達率,擴大回應信息的傳播范圍。
四、監(jiān)督與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省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指導全省政務公開及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guī)范化工作。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做好組織、人員、經費、設施等方面保障,精心組織實施,扎實有序推進,共同推動政務公開各項工作落實。
(二)加強隊伍建設。
各級政府辦公廳(室)是政務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要嚴格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guī)定,明確承擔政務公開工作的機構,強化工作職責,配齊專職人員。要加大教育培訓力度,把條例納入基層干部和公務員教育培訓內容,每年至少組織1次集中學習培訓。
(三)加強監(jiān)督檢查。
各市政府要把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并將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guī)范化工作情況作為評價政務公開工作成效的重要內容。省政府各部門要積極履職盡責,加強對本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落實工作的督促指導和跟蹤評估。省政府辦公廳將對思想不重視、工作不落實、報告不及時、整改不徹底等懶政怠政行為予以督促整改或通報批評,需要追究責任的依法向有權機關提出處理建議。
附件:26個試點領域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指導責任分工表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5月9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 相關解讀